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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要說的是一個天理不容(慘絕人寰?)的現代人倫悲劇(搞笑劇場?)

我大姊(傳說中的香菜人)為保護當事人權益>_<在此不公開真名...
(不要拍!不要拍!我們不接受訪問..)

昨天香菜人在房間擦眼霜做保養...
本人(香菜人親妹妹)親口向她借記事本看看(冥冥中有註定..)
本想打發時間笑一笑..突然之間..震驚無比的發現一段文字?!

X月X日
"撿到小胖的33元,好開心喔!(旁邊畫有笑臉)"

紅豆泥?姊姊暱稱我為小胖..那錢不就是..
侵占啊~~來人啊~~嚴刑逼問之下~~嫌疑犯供稱不誤!!!
(犯意堅定,毫無悔改之心,且面露喜色,狡辯為遺失物拾得)
並引用神龍教 鹿鼎記二 電影台詞(請看VCR)

抗辯理由:
龍兒:你會不會晃點你老爸啊?
韋小寶:會啊!看有沒有好處啊~
龍兒:下流!(韋爵爺被K落水)

證物:被告咖啡色的A&D外套、記事本
案情陳述:X月X日我姊穿上外套後發現口袋有錢,喜悅無比的暗槓起來!!!
並於案發當日於記事本記載此事。而天冷時原告常穿此外套出門。
有責性:持有他人之物可是法益極小..可能不為刑法上有意義的行為
陪審團:Mr.2人妖道的哥哥(對被告看法:老天會收拾你的!)
(當事人心裡一驚,以為在對自己說,因為常對哥哥詐騙)
陪審團:(對當事人說:心虛了吧?)

被告不情願下還了32元(2元是竊盜陪審團的)

本案審查終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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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cole756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